農貿市場的監(jiān)管劃歸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后,對農貿市場生鮮蔬菜的檢驗就成了一項監(jiān)管工作中*的工作。但由于對這一塊工作缺少應有的規(guī)范,使得檢驗工作陷入上前不是、退后也不是的尷尬。
目前對農貿市場生鮮蔬菜的檢驗主要采用快檢的方法,雖然新修訂的《食品安全法》確立了快檢的法律地位,但前提是國家認可的快檢方法,而這一類的方法目前沒有出來一個。所以目前的快檢方法,都是自行其事,快檢結果都沒有法律效力。
而實驗室檢驗,雖有安全標準,有法定的檢驗項和檢驗方法,檢驗結果也具有法律效力。但問題是檢驗合格沒有問題,檢驗不合格問題就來了。發(fā)現農殘超標、添加不應添加的保鮮劑,處理就帶來了困難。
稽查執(zhí)法人員接到檢驗不合格的報告到送達、要處罰,如果被抽樣單位對檢驗結果沒有異議,程序正常往下走。如果被抽樣單位申請復檢,就需要一個比較長的周期,按照一般食品復檢的時間,從初檢結果確認開始,到復檢單位開始檢驗,時間不會少于半個月。這樣一個周期,生鮮蔬菜已經不生鮮了,檢出的農藥殘留、保鮮劑,也早降解完畢,復檢結果又往往是合格的。按照現在的規(guī)定,兩次檢驗結論不同的,以復檢結果為準。
于是帶來的后果,就是不抽或少抽生鮮蔬菜,即使抽,也是抽出攤時間較長,幾乎沒有什么問題的蔬菜。
解決的路徑,基層似乎想不出好的解決辦法,只能寄希望于高層,一方面盡快出臺法定快檢標準、方法,另一方面明確象生鮮蔬菜類不可重現的食品,不得復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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